集团简介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深入认识臭氧污染问题

2016-11-17

应深入开展机理研究,既要从微观着手,研究每种排放VOC的光化学反应,探讨其生成或消耗臭氧的特性,也要重视宏观分析,观察综合效果,从而指导防治方向。

建议进一步统筹城乡臭氧监测,准确掌握臭氧污染的分布情况,进而宏观分析其与其他环境空气污染指标的相关性,合理协同控制或单独控制。

常规监测的6项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中,PM2.5和臭氧是超标频率最高的首要污染物。每年11月至次年4月,易多发PM2.5超标现象,臭氧超标则集中在每年6月~10月。臭氧在高温季节大范围反复发生污染,究竟是以自然过程为主,还是人类活动导致的环境危害?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这样既能揭示臭氧污染真相,也能指导各地制订防治策略,避免出现工作失误。

臭氧污染的基本特征

自2014年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开展臭氧监测以来,各地获得了丰富的基础数据。根据各方面的报道,这些城市表现出来的臭氧污染特征高度一致,臭氧浓度变化趋势基本吻合。以长沙市为例,臭氧浓度的日变化规律为凌晨浓度较低,随着时间推移和辐射强度增加,臭氧浓度逐渐升高,最早在上午10点后即发生臭氧污染。但一般是中午12∶30至17∶30时段的臭氧污染较重,夜间也有可能出现短时臭氧污染。(夏季典型日的臭氧浓度变化曲线详见图一。)

从季度性变化规律来看,夏秋季节的臭氧污染明显强于冬春季节。2013年~2015年长沙市监测结果表明,臭氧污染的季节性变化规律非常稳定,只是每年臭氧污染绝对浓度值有波动。特别是在污染物减排取得明显成效的情况下,臭氧污染反而更加严重。(见图二)类似情况也发生在其他城市。

总体来看,天气条件对臭氧污染的形成起重要的决定作用。晴天,臭氧污染最重,多云天气次之,而阴雨天的臭氧污染最轻。相对温度、风向和风速等气象因素也影响臭氧污染水平,相对湿度小、风速较小时易发生臭氧污染。

在夏秋季节,臭氧污染是全国性范围的,而且光照条件越好的监测点位,臭氧污染越严重。即使是在南岳背景站,也能观察到臭氧在午后明显升高的现象,其浓度的日变化趋势与城区基本相同。

臭氧污染机理分析

臭氧污染的形成机理问题,目前存在较大争议。

有的学者认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是生成臭氧的重要前体物,是VOCS和NOX污染诱发了臭氧污染。

但也有研究表明,臭氧的化学反应活性强,一旦VOCS和NOX进入臭氧高浓度区,以反应消耗臭氧为主。因此,在VOCS和NOX释放量大的区域,臭氧浓度反而低。表现在区域规模上,城市的上下风向处的臭氧浓度较高,而城区上空的臭氧浓度是最低的。

还有研究表明,植物排放的VOCs量远超过人类活动的排放量。即使将人类活动排放的VOCs降至零,自然产生的VOCs仍可能使臭氧超标。

意大利等国的研究则否认了VOCs等排放对臭氧污染的贡献。在这些国家,VOCs和NOx的排放已降至最低水平,但在高温天气午后的臭氧污染依然非常严重。国内的云南、贵州、青海等省份,尤其是大量的县级城镇,其VOCs和NOx排放水平很低,但表现出与沿海发达地区相同的臭氧污染规律,表明臭氧背景值污染不容忽视。

笔者认为,VOCS种类繁多,有的有机物通过光化学反应生成臭氧,也有的有机物发生光化学反应需要消耗臭氧。在光照、温度和湿度等条件都适宜的情况下,究竟是以生成臭氧为主,还是消耗臭氧的反应占优势,就要分析污染区域内环境空气中的臭氧浓度是上升还是下降了。从长株潭城市群来看,三市品字接壤,市中心相距不过40公里。统计分析表明,长沙市的臭氧污染相比其他两市是最轻的,而其VOCs的排放量和汽车保有量等无疑是最高的。如果把某个城市或区域的上空看作是一个黑箱,里面发生了很多复杂的化学反应,微观过程纷繁多样,但最后的输出结果是臭氧浓度下降了。那么,从宏观上分析,并不是VOCs等排放加重了臭氧污染,反倒是消耗臭氧而减轻了污染危害。

一般认为,臭氧污染是光化学控制过程。目前,对VOCs的监测不系统,但其种类和浓度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别,对臭氧污染的影响方式是不一样的。NOx的监测数据完整,但其日变化趋势与臭氧污染特征明显不同步。NOx早晚两个高峰浓度出现时,并不对应于臭氧污染严重时段。冬季NOx的浓度比夏季高得多,也未诱发严重的臭氧污染。由此可见,在城市上空的大气黑箱中,反应生成臭氧并不是受NOx的浓度限制,而是缺少光化学条件。

臭氧具有强氧化性而极不稳定,长距离传输的可能性不大,中途会因卷扫效应而消耗殆尽。因此,VOCs和NOx排放引起的臭氧污染应是区域性质的。因此,应深入开展机理研究,既要从微观着手,研究每种排放VOC的光化学反应,探讨其生成或消耗臭氧的特性,也要重视宏观分析,观察综合效果,从而指导防治方向。

臭氧污染防治策略

笔者认为,有效防治臭氧污染,当务之急是通过监测等手段区分不同来源的贡献比例,分析可能采取的治理措施,才能获得最大改善效益。

一般认为,臭氧污染是二次生成,尤其要与VOCs和NOx污染联合控制。其中,VOCs单独也是要严控的,其本身往往毒性较大,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应采取措施降低排放量。至于NOx污染,从南方地区的监测结果看,一般远低于控制标准。臭氧污染是不能直接治理的,因为除复印等少数行业外,没有成规模的人为活动排放源。目前对间接治理技术的认识,主要是减少VOCs和NOx的排放。VOCs的底数并不清楚,无法评述其治理成效。单从NOx控制看,其本身浓度并不高,从环境安全角度考虑,完全可不考虑治理措施,从理论计算,即使将NOx浓度全部降至背景水平,其生成减少的臭氧量对控制臭氧污染可能也是杯水车薪。

臭氧污染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在一天的大部分时段,除VOCs情况不明外,NOx和臭氧的浓度都是安全的,不需要采取特别的治理措施。臭氧污染一般集中在每天的12:30~17:30,而此时的NOx浓度已降至很低水平。如果NOx是累积到每天的12:30~17:30才产生次生危害,那么NOx需要全天候控制。但若NOx浓度在一天内处于自然波动状况,只是在午后被作为前驱物消耗掉,那么就没有办法在臭氧污染时段精准施策,单独控制NOx污染。对VOCs的治理可能面临同样的难题。从季节分布来看,至少在冬春季节,NOx和臭氧污染是不需要特别控制的。就降低治理成本而言,控制VOCs和NOx污染应根据季节采取差别化的策略。

国外已明确提出,进一步降低NOx浓度并不是出于健康影响考虑,而是防止其作为前驱物加重臭氧污染。减排VOCs的健康和环境效益可能更复杂。有鉴于此,这3项污染指标如何联防联控还要开展大量的基础研究,不是简单的臭氧污染倒逼VOCs和NOx减排问题。实际上,很多地方根本就没有VOCs和NOx减排潜力,而臭氧污染依然严重,控制其环境危害的思路就有必要做适当调整。

臭氧污染给环保系统带来的压力有目共睹,应考虑人为影响因素,但自然背景值的存在同样不容忽视。其中尚未揭示的真相要加快探索进程,海量监测数据和大气环境化学的进展已能提供相关科技支撑。建议进一步统筹城乡臭氧监测,准确掌握臭氧污染的分布情况,进而宏观分析其与其他环境空气污染指标的相关性,合理协同控制或单独控制。对臭氧污染,在认识还不彻底、全面的情况下,既不要盲目轻敌,使敏感人群暴露于污染危害中,也不要夸大事实,人为制造紧张甚至麻烦,特别是防止过度治理,造成投资浪费。国内有计划监测臭氧污染的时间并不长,其评价和治理等都允许有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要加强阶段性成果的回顾分析,持续修正努力方向,尽量少走弯路。

其次,修订完善臭氧污染评价体系。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臭氧的二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为160μg/m3,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为200μg/m3,相对于1996年160μg/m3的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实际是有所放松的。按AQI计算规则,臭氧1小时浓度值不用于计算每天的AQI指数,仅用来反映小时健康影响程度,提示直接接触臭氧污染的人群应采取防护措施,而日均AQI指数计算采用臭氧8小时滑动平均值。

建立科学的臭氧污染评价体系是个复杂的问题。如果取24小时平均值评价,有可能掩盖了污染事实;按1小时均值做超标评价,结果肯定过于严厉;目前采用8小时均值评价,基本集中在10:00~18:00时段,仍有评价结果偏严之嫌。臭氧的健康危害是与人体的接触时间、剂量和摄入途径等密切相关的。一般来讲,室内空气很少臭氧超标,即使是高温天气的午后,环境空气中的臭氧污染很重,飘进室内后也被还原消耗,不会导致室内的臭氧污染。而在室外臭氧污染高峰时段,即高温天气的13:00~16:00左右,也正是人群活动较少时段,无意中避免了臭氧污染对人体造成的伤害。

综上所述,分析臭氧的健康威胁必须综合考虑人体的耐受能力、市民室内室外活动规律和臭氧浓度在室内室外的差异性分布等因素。人体暴露于臭氧危害的特点决定了确定臭氧污染评价标准的难度。相关基础研究必须跟进,既不能因为有污染治理压力而降低评价标准,使市民健康失去保障,也不能在缺乏依据的条件下任意收严标准,人为制造污染假象,带来不良社会影响。(据中国环境报)

作者单位:国家环境保护重金属污染监测重点实验室


新闻资讯


关于集团
集团简介
组织构架
资质荣誉
管理团队
大事记
友情链接
下载中心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集团新闻
基层动态
行业资讯
媒体报道
视频中心
企业风采
环保公司
中圣公司
水环境公司
生态公司
三秦环保股份...
监测中心
秦邦公司
更多
人才培养
招聘信息
员工培训
简历登记
人才战略
企业文化
企业使命
发展愿景
核心价值观
企业精神
企业哲学
企业文化动态
创业大讲堂
党群工作
党建工作
工会工作
党风廉政
学习文献
社会责任
慈善公益
责任理念
绿色环保
责任报告
投稿邮箱:tougao@sxhbjt.com

COPYRIGHT © 2015 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技术支持:陕西环保智信科技有限公司
陕公网安备 61019002000347号     陕ICP备15009596号-1

友情链接